入住指南

尚未取得长期护理认定者,请先向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申请长期护理认定,取得等级判定后,附上长期护理认定书,按以下流程办理入住。

※ 入住前的准备流程
申请长期护理认定(公团分社)→ 上门调查 → 等级判定委员会 → 领取长期护理认定书 → 按以下入住流程办理

※ 可左右滑动查看图表。

对象类型
市/郡/区(可在邑·面·洞代为受理)
市/郡/区
长期护理机构
长期护理机构
1) 基础生活受益长者2) 其他医疗给付受益人

申请入住
提交使用申请书
(附长期护理认定书)

向长期护理机构
提出入住委托
(通知公团及本人)

确认入住对象

与受益人签订
服务提供合同

将合同内容
通报公团

开始提供服务

3) 一般长者

确认入住对象

与受益人签订
服务提供合同

将合同内容
通报公团

开始提供服务

一般长者

  • 希望入住者请与鸡龙孝中心负责人咨询是否有床位及入住时间
  • 附上入住所需材料,签订使用合同后办理入住

基础生活受益人、其他医疗给付受益人、生计给付受益人

  • 入住当天在鸡龙市豆磨面住民自治中心办理迁入申报